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
时间:2012-02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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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7日上午 ,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,审议并通过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。县委副书记、县长王庭国到会就县政府有关人事任命事项作提名讲话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善慧受县委书记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仲生委托代表主任会议进行有关人事提名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征宇、李长春、王振亚出席会议,县政协副主席黄才堂,县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。
会议决定任命张利、吴华为宝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,夏忠平为宝应县公安局局长;任命张晓强为宝应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,并决定其代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。决定接受华德荣、左智慧辞去宝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,接受李春青辞去宝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,并报宝应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。任命前,张利、吴华、夏忠平、张晓强四位同志到会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,并作拟任职发言。
此前,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,检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有关准备情况。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善慧、夏征宇、李长春、王振亚出席会议,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、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。